從古至今,人們對自己的姓名都十分珍視,正因如此,中國人歷來講究取名,在國人心目中,一個名字帶著時代信息,銘刻著文化觀念,并留下了家族血統的烙印,而并非只是一個符號那么簡單。
“五法六忌”一說出自兩周時代,當時國人已經在取名方法上總結出了一些帶規律性的東西。據《左傳·桓公六年》記載,魯桓公的嫡長子出生后,曾向魯大夫申繻問名,申繻提出了取名有五法六忌。那么究竟是哪“五法”、哪“六忌”呢?接下來一一為大家介紹。

一.“五法”分別是:
1、信法:以孩子出生時的實際情況及特征取名。中國古代著名思想家老子的姓名為李耳,這個“耳”據說就是根據老子出生時顯著的身體特征——耳朵特別大,由此來命名的,這便是用了“信法”。
2、義法:以祥瑞和美好的德性取名。這個十分容易理解,“義”就是取一個含義高尚的、顯得比較講社會公德的名字,比如說郭溫婉、劉英俊這種,就是最淺顯的“義法”起名例子。
3、象法:以身體某部位象自然界某物取名。“孔圣人”孔子的本名為孔丘,“丘”一字則有可能是因為他的頭部中間有凹陷,像孔子的出生之地尼丘山,由此以“丘”作為其名字,這便是用了“象法”。
4、假法:借用世間萬物的名字來取名。在“五法”之中,“假法”和“義法”所受到的限制是最小的,并且能寄托大人對孩子的期望,因為也是最常用的起名方式。像如今所流行的中藥起名,就是使用了“假法”。
5、類法:以和其父相類相關的事取名。就是說根據孩子父親自身的特點來取名,這個到了現代相對來說使用不多。
二:“六忌”分別是:
1、不可用本國國名;
2、不可用本國職官名;
3、不可用本國山川名;
4、不可用某種疾病名;
5、不可用牲畜名;
6、不可用禮器和貨幣名。
“六忌”中,除了第四點不可用某種疾病命名外,其他五點都是根據當時的社會情況所提出的,為什么這些會成為取名的忌諱呢?
其實是因為在當時周朝,人們禁忌鬼神,不愿提及,試想一下,如果某個人以“六忌”中的東西來命名的話,他死后化作鬼魂,誰還愿意提到他的名字呢?那么連帶著跟他名字相同的那些山川牲畜豈不是都成了“禁語”?正是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發生,申繻便提出了這起名“六忌”。

時至今日,“五法六忌”不再被當做是取名寶典嚴加執行,但我們不能否認它對當時社會“起名學”所帶來的參考價值和影響力,這也反映出我國長期以來對起名一事的重視,畢竟一個優雅的、響亮的、有品位的名字會更有利于社會交往,還能提高親和力,增強人際關系,有利于事業的發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