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信大家這幾天都看到這樣一篇新聞:山東一方姓女子因不孕被公婆及丈夫多次以不給飯吃、木棍抽打、冬天室外罰站等方式進行虐待,最終在2019年1月31日被虐待致死。該新聞一出,可謂是氣惱了所有女人,簡直就是毫無人性。
對此,相關人民法院于2020年1月22日給出一審判決,但最高的刑罰也就只有三年。因此,被害人家屬認為量刑過輕,已向德州中院提出上訴,最終要求重新審判。
要知道,三位被告人作為被害人的婆家人,可以說是她的親人,但其毫不顧忌,對被害人時常毆打。這種虐待行為持續時間長、手段殘忍、性質惡劣,已經對社會產生了極其惡劣的影響,再加上三位被告人完全沒有任何悔罪表現,所以應該依法嚴懲。
據被害人的表哥透露,其表妹有一米七的個子,出嫁時的體重有160左右,但死亡的時候卻只有60斤。可以想象出被害人長期生活在什么環境,還有更心寒的一點,就是到11月16日為止,受害人家屬也沒有得到過對方的道歉。
其實,在我們生活中,因為不孕不育導致家庭破裂的案例比比皆是。在很多種情況下,有些夫妻對此不是很介意,但也會受到各自父母的影響,最終走向離婚。
對于很多夫妻和老一輩的人來說,沒有孩子的婚姻是不完整、沒有意義的,但像上面案件中,只是因為不孕就被虐待,甚至死亡的行為則是少有的喪心病狂,值得讓人深思。
就算真的是因為女方原因而不孕,但生育受阻的難道只有男方有損失嗎?女方也同樣因此而失去了做母親的權利,難道作為丈夫不應該去安慰和鼓勵嗎?要知道,生育是兩個人的事情,孩子更是兩個人愛情的結晶。當遇到不孕的時候,最應該做的就是第一時間就醫治療,找出問題所在及時處理,而不是相互埋怨。
隨著時代的發展,我國的不孕不育率每年都處于上升趨勢。所以,有越來越多遭遇生育困難的家庭在久備不孕、久治無果的情況下選擇像試管一類的輔助生殖技術進行助孕,這樣才得以實現孕育。
對于有生育需求的夫妻來說,一是要在懷孕前做好孕前檢查,排除生育隱患,二是要注意改善生活質量、改變不良習慣、保持充足睡眠、遠離有害環境等。只有做好上面這些,才能真正為生育提供良好的基礎。
總之還是那句話,生育是兩個人的事,需要兩個人一起努力才能實現。當然,如果懷孕受阻,那到頭來也是兩個人的損失,所以,誰都沒有資格去責備對方。即使到最后因為孩子導致感情破裂,兩個人都不愛了,也請不要加以傷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