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需要了解一件事,產前診斷并不是試管媽媽們常做的產前檢查,而且診斷也不代表著是治療。此時,想必會有人疑惑診斷和檢查之間的區別,為什么要多一步產前診斷呢?現在,由恒好匯小編來給大家理一理這兩者之間的區別。
產前檢查和產前診斷的區別
產前檢查是針對所有試管媽媽,面向的范圍包括了正常妊娠的媽媽也需要做產前檢查。也就是說,產前檢查是來者不拒的,無論是什么情況的孕婦都可以進行產前檢查。
產前診斷是針對高危媽媽,也就是說試管媽媽存在高風險的情況下,需要進行產前診斷來檢測,確診為何種疾病,是否可治療,這樣一來產前診斷是“加享特殊服務”。
產前診斷是治療嗎?
產前診斷不等于可以治療疾病。有試管媽媽曾問過醫生,“產前診斷是否可以100%確保胎兒健康”,醫生其實很想說,“這位患者的理解能力有問題,產前診斷既然是高風險的情況,那又如何確保健康呢,更何況醫療手術中沒有百分百的答案”。產前診斷是有創手術,它存在進行的意義在于用產前診斷中的某一項技術檢測某幾樣指標,來肯定之前產前檢查的高位報告,就好比是在做計算題的驗算,假若B超檢測中發現胎兒患有唐氏綜合征的風險,這個時候就需要通過產前診斷來確保胎兒是否正常,能否在早孕期提前進行治療,否的話也需要提前告知試管爸媽進行相應的選擇。
最后,再給試管爸媽們科普一下,產前診斷可以確診哪些疾病。
1.染色體疾病,如唐氏綜合征、18三體綜合征、特納氏綜合征等;
2.性連鎖遺傳病,如紅綠色盲、血友病A、假性肥大性肌營養不良癥等;
3.遺傳性代謝缺陷病,如苯丙酮尿癥、楓糖尿癥、半乳糖血癥等;
4.先天性畸形,如先天性心臟病、地中海貧血、先天愚型兒等。